65歲豬哥博士生調戲人妻同學 強拉手親吻色喊「很好摸」下場曝

▲女博士生讓6旬男同學搭便車,卻遭性騷擾而身心受創。(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北市1名余姓男子2022年和博士班同學聚餐後,搭1位女同學便車回家途中,竟強拉女方右手親吻說「很好摸」、狀似陶醉,女方嚇出自律神經失調等身心症狀,怒余男被認定成立性騷擾卻不道歉,提告向余男求償精神慰撫40萬元,余男堅稱當時喝醉上車就睡、夢中有抓女方的手但無意輕薄,臺北地院不採信余男辯解,判他須賠15萬元確定。

女方提告指稱,2022年9月博士班同學聚餐後,她好意讓有喝酒的余男搭便車,途中余男不斷對她言語調戲,更要她用左手開車,強拉她右手說「交給我」、邊撫弄邊親吻,說「妳的手很好摸」、「等等去散步」、「我家沒有人」等語,她嚇得努力壓制開門跳車衝動,以免出車禍。

女方怒余男事後被校方性別平等調查認定成立性騷擾,卻從沒道歉,此事令她自律神經失調,婚姻遭受重大沖擊,身心痛苦不堪,曾當衆因解離現象跌倒,事隔1年多,鼓起勇氣提告向余男求償精神慰撫40萬元。

余男否認伸鹹豬手,自稱事發時已逾65歲,喝醉上車一路睡到家還說夢話,挨告纔回想起曾被女方搖醒,看女方一眼又繼續睡,可能無意識抓住女方右手、講了些囈語,絕沒性騷擾,校方調查時他說「如果是試圖,就是沒成功」,被曲解爲承認「試圖將女方右手放在自己胸口」。

余男推稱女方要錢,所以允諾給女方3萬元,算是彌補自己唐突行爲,以免影響女方取得博士學位,道歉信也是校方要他寫的,校方調查過程「我都不知自己說了什麼做了什麼」,寄來的性平調查結論他沒看,女方因身心狀況就醫諮詢,跟他無關。

法官指校方調查顯示,男方自承抓住女方右手「發現是僵硬的,我就知道我會錯意,你們懂我意思嗎?如果她不是那個意思,她手不會是僵硬的」、「我在想妳是不是(對我)有別的想法」、「如果問女生,她會說不要,所以男生要主動」、「最主要錯誤就是我認爲她未婚,可以交往看看」。

法官認爲余男出庭辯稱睡夢中無意識碰觸,跟校方調查時的說法南轅北轍,但雙方事前無特別交情,若余男上車就睡,女方怎知如何送他到家,余男辯詞有違常理,反而校方調查時尚無防備與說謊意圖,他承認以爲女方對他有好感而試探,比較可信。

法官指余男性騷擾行爲使女方恐懼不安、至今仍須到身心科就診,余男從未表達真摯歉意,還暗指女方誣賴、造成女方二次傷害,衡量他犯行與雙方經濟狀況,北院一審判余男須賠償15萬元,北院二審駁回余男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