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煞臺中綁架勒贖400萬!收錢拒放人 肉票也被收押起訴原因曝
▲臺中今年初發生擄人勒贖案,案件近日起訴,被害人阮男卻因爲涉及詐欺,也遭收押起訴。(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今年1月發生一起擄人勒贖案,詐團阮姓成員,與另一組蕭男爲首的詐團,因人頭提款卡出現糾紛,蕭等5人跑來臺中擄人,把阮男帶回宜蘭3處囚禁藏匿,並且不斷毆打阮男,再向阮妻勒索32億越南盾(400萬臺幣),阮妻付了3億越南盾也沒用,由警方攻堅逮人,才救出肉票。不過檢警查出阮也是詐團身分,嫌犯、被害人都收押,全案日前偵結起訴。
檢警查,阮男爲逃逸移工身分,在臺灣加入詐團,負責接收指示收受人頭帳戶提款卡,轉交給要購買的詐團。一組詐團購得提款卡後,卻因爲無法使用,轉而指示旗下蕭男等5人,前往臺中擄人討錢。
今年1月6日深夜,阮男被設局前往烏日區,蕭男等人隨即將人控制,並且以束帶將人捆綁,強拔阮男脖子上價值20萬的2兩黃金項鍊,隨即駕車返回宜蘭,並且連續轉移3處囚禁。
蕭等人將阮男綁在椅子上,並且以膠帶纏繞眼睛、頭套遮住視線,阮男一度說「你們抓錯人了」求饒,蕭男等人無法確認,甚至認爲抓錯也沒關係,繼續行動勒索金錢,之後再去找其他被害人。
蕭男等人以木棍毆打阮男,並且以臉書Messenger撥打阮男位在越南的妻子,要求支付32億越南盾(400萬臺幣),否則就要將阮男殺害,或是送至柬埔寨,後來金額將至8億越南盾(100萬臺幣),阮妻交付3億越南盾(38萬餘元)至越南帳戶後,蕭等人仍未放人。
專案小組在9日鎖定位置,持拘票前往攻堅,並且將阮男給救出,蕭等人被依擄人勒贖罪送辦,但警方卻在阮男身上搜出大量提款卡,查出他原來也是詐團,依加重詐欺送辦,5嫌、1名「被害人」均收押。
臺中地檢署近日提起公訴,認爲蕭男等人手段兇殘,建請適當量刑;阮男雖然爲本案被害人,但是涉犯加重詐欺罪,建請法院就各次犯嫌均論處有期徒刑1年3月以上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