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警喬裝客人潛入俱樂部查緝 坐檯女擲骰子輸了露胸…員警表明身分逮人

吳姓男子在經基隆經營「俱樂部」,爲了增加客源及收入,讓坐檯女子與客人玩骰子,輸了會脫衣裸露胸部供客人觀看。4名男警喬裝客人上門,點菜喝酒玩骰子,並在坐檯女子露胸後,表明身分查緝。吳男、林姓會計和2名坐檯女子都觸法被判刑。

判決指出,吳男經營一家「俱樂部」,僱林女擔任會計及現場負責人。吳男爲了增加客源,並讓客人多點些酒菜創造業績,容留及媒介黃姓女子和大陸籍女子坐檯,對不特定前往消費的客人,做出裸露胸部的供客人觀賞方行爲。林女日薪1500元,坐檯女子之無底薪,收入是坐檯費及小費。

今年6月18日晚上,基隆市警察局督察科靖紀小組與基隆市警三分局八堵分駐所、暖暖派出所員警,佯裝酒客到吳男經營的俱樂部消費。林女接待並引領一行人進入門未上鎖,有透明玻璃的包廂後,安排兩名女子入內陪酒。

消費者和坐檯女子玩擲骰子,如果坐檯女子擲骰子輸了,就必須裸露乳房供客人觀覽,每次可獲得客人100元至300元的小費。當兩名女子在喬裝客人的員警面前脫去上衣,裸露乳房後,員警表明身分並蒐證,再通知支援員警持基隆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進行搜索。

警方將吳男、林女和兩名坐檯女子帶回調查,製作筆錄後移送法辦。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依共同犯圖利容留猥褻罪嫌起訴吳男和林女,另依圖利公然猥褻罪起訴兩名坐檯女子。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4人才坦承犯行。法官指出,吳和和林女無視法令,媒介容留女子公然猥褻牟利,坐檯女子脫衣陪酒,危害社會秩序與善良風俗,4人行爲均不可取。

法官審酌涉案行爲手段,兼衡4人均家境不佳,吳男須扶養母親,林女須扶養就讀大學2名子女及母親,坐檯女子也要要扶養未成年子女等情狀,吳男判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緩刑2年,並應支付公庫5萬元。

林女判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緩刑2年,並應支付公庫3萬元。兩名坐檯女子各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緩刑2年,並應支付公庫1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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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姓男子經營「俱樂部」,讓坐檯女子與客人玩骰子,輸了會脫衣裸露胸部供客人觀看觸法被判刑。聯合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