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男子吃饅頭噎死 家人申請意外險理賠卻遭拒
48歲男子吃饅頭噎死,家人申請10萬元保險理賠卻被拒絕了。近日,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和解。
時間回溯到2023年11月,48歲的潘先生在家吃饅頭時突然倒地失去意識,救護車到現場時,潘先生心跳已經停止。急救記錄顯示“口腔內咽喉部有未嚥下的饅頭”,死亡醫學證明書上註明“猝死”。
而後,家屬認爲潘先生是“吃饅頭噎死的”,屬於意外事故申請理賠,卻被保險公司以“猝死屬免責條款”爲由拒絕。
法院審理認爲,醫學上猝死可能由非疾病因素引發,本案則更符合窒息致死特徵。但因遺體已火化無法鑑定,保險公司若主張系疾病猝死需承擔舉證責任。目前,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和解:保險公司累計賠付4.8萬元,合計約半數保額。
法官特別提醒,投保人需注意免責條款,出險後應及時報案並保留證據。
編輯: 周杰
責編: 姚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