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職業工會欠保費 勞保局示警:會員別再繳錢
勞保局公佈3家職業工會欠繳保費,呼籲會員不要再繳納保險費。(本報資料照片)
根據勞保局統計,截至今年8月19日,共有3家職業工會欠繳保費,包括臺北市美髮美容技術指導員職業工會、桃園市租賃管理服務業從業人員職業工會,以及大臺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3家皆已過了繳費寬限期,勞保局將依法移送行政執行,提醒上述工會會員不要再繳納保險費。
勞保局表示,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職業工會欠繳保險費累計月份達2個月者,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
依規定,臺北市美髮美容技術指導員職業工會、桃園市租賃管理服務業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及大臺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3家職業工會已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會員注意勿向該等工會預繳。
勞保局說明,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之保險費,如未依《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期限匯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被保險人申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影響權益至巨但爲保障勞工權益,被保險人如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如繳費收據、匯款單,證明應繳之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無法提供繳款證明者,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之保險費後發給,確保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之權益。
勞保局強調,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之用。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有關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之相關資訊,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