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縣市成立9機房 替博弈集團洗錢23多億!逮15人送辦
警方到場逮人。(民衆提供/李京升臺中傳真)
警方破獲洗錢機房。(民衆提供/李京升臺中傳真)
警方破獲林、高2人爲首的洗錢機房。(民衆提供/李京升臺中傳真)
臺中市35歲林姓男子等人在臺中、彰化、雲林等縣市成立洗錢機房,協助泰國、越南博弈集團洗錢,狂洗23多億臺幣,並從中賺取近2800萬元手續費,檢警獲報展開調查,全案查獲林姓、高姓主嫌等15人,警詢後依涉嫌賭博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刑事局中打六隊去年獲報,35歲林姓男子夥同彰化縣27歲高姓男子,在臺中、彰化、雲林等縣市,成立9處洗錢機房,並招募多位成員,在各縣市租賃房子,以2至3人爲單位專門透過國內地下管道,來洗錢活動及移轉金流。
據警方調查,林男去年4月成立在臺中太平區成立洗錢機房,並陸續招募李姓成員擔任轉帳機手,協助泰國賭博網站經營境外賭客簽賭,利用泰國人頭帳戶入、出金洗錢犯罪。
另名高姓主嫌則另成立洗錢機房,專供越南博弈集團使用,並化整爲零,將自動化轉帳機房散置於臺中市北區、大甲區、大里區、彰化縣鹿港鎮及雲林縣崙背鄉等多處躲避警方查緝。
林、高等人期間分別洗錢泰銖4億8250萬餘元(約4億6800萬臺幣)、越南盾1兆4407億餘元(約18億4947萬臺幣),並從中收取0.15%爲手續費,至少牟利超過近2800萬元。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清查金流分析後,報請臺中地檢署祥股張檢察官富鈞指揮,並與臺中市刑大、第六分局、彰化縣員林分局及南投縣刑大等單位共同積極偵辦,破獲林、高2人爲首的洗錢機房。
警方去年11月分別前往臺中、彰化、雲林等9處,帶回林、高姓主嫌等涉案15人,並查扣24萬元、電腦主機、手機、2部轎車等贓證物,警詢後依涉嫌賭博及洗錢防制法等案移請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