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年前遭控姦殺女大生! 高等法院二度裁定呂金鎧案再審
▲31年前的女大生遭性侵殺害案,高等法院准許針對嫌犯呂金鎧部分,重啓再審。(《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麪包師傅呂金鎧被控於1993年底,涉嫌性侵殺害一名女大學生,2006年遭判20年定讞。檢察總長曾爲他提出非常上訴,但遭到駁回,而「冤獄平反協會」也爲呂金鎧聲請再審,高院2023年底裁準再審,但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裁,高院10日再度裁定,准許全案再審。
本案發生於1993年12月間,一名女大生應徵家教,前往臺北縣中和市某公寓面談,但遭性侵殺害,案發2周後,檢警逮捕當時借住在該處的男子陳錫卿,陳男供稱當時租屋在此處的呂金鎧也是共犯,呂金鎧遭捕後,在警局寫下自白書,並製作自白筆錄,還與陳男進行現場模擬,2人均遭起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因現場採集到男性體液,經過調查局比對後,認定與呂金鎧的體液符合,因此一審法院認定呂金鎧有罪,判處死刑。但呂金鎧一路喊冤,高等法院審理期間,陳男於訴訟中也曾表示呂金鎧並未涉案,真兇除了自己,另有其人。全案於2006年高等法院更六審仍認定2人有罪,呂金鎧遭改判有期徒刑20年。呂金鎧放棄上訴而先行定讞。陳錫卿的部分則是到2009年遭判死刑定讞。
全案疑點重重,前檢察總長江惠民於2021年4月間針對呂金鎧部分提出非常上訴。但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爲呂金鎧2006年間因放棄上訴,當時第三審法院針對他所做的判決爲程序判決,並非實質判決,並不是非常上訴的理由,因此駁回非常上訴。
此外,「冤獄平反協會」也針對本案多次聲請再審,終於在2023年12月間,高等法院裁定重啓再審。不過檢方抗告成功,最高法院又於2024年5月間將全案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裁。高院更裁之後,認爲呂金鎧、陳錫卿二人於1994年案發後所做的警詢筆錄自白任意性有問題;此外,根據DNA鑑定書及犯罪現場重建鑑定報告,呂金鎧可能不是對被害人勒頸、性侵之人。故此,高院認爲有必要重新調查,再次同意重啓再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