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子女薪水太低!焊接工老爸爲幫圓「買房夢」 加入詐團淪車手

▲施男因成年子女薪水太低,爲幫圓買房夢,鋌而走險加入詐團。(示意圖/記者陳筱惠攝)

記者莊智勝/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施姓男子113年加入詐團組織,參與計劃向被害人曾婦詐取錢財,並由詐團指派施男擔任取款車手,未料曾婦早察覺異狀,施男一現身取款後即遭埋伏警方逮捕、並依法起訴。施男出庭時供稱,子女已成年、30多歲了,但薪水太低,因此才向身爲父親的他開口、請求協助買房,但施男拿不出這麼多錢,只好鋌而走險加入詐團行騙。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施男有期徒刑1年7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施男於113年10月加入詐團組織羣組,而該詐團在施男加入前就已盯上被害人曾婦,以通訊軟體僞裝成加拿大籍帥氣軍官,謊稱有大筆獎勵金未能簽收,希望曾婦能幫忙,代墊運費云云。曾婦不疑有他,陸續支付新臺幣10萬2500元款項;待施男加入後,詐團再度向曾婦佯稱獎勵金包裹卡在杜拜海關,故技重施要求曾婦支付通行費20萬元,但這次曾婦起疑報警,假意配合詐團相約在新竹一處超商面交20萬元現金,待車手施男現身取款時,當即遭埋伏警力逮捕,隨後依法將施起訴。

施男落網後供稱,詐團車手所得均系從收取款項內抽成獲得報酬,然本案20萬元未能取款成功,即遭警方逮捕,因此全無犯罪所得;施男自述犯罪動機系成年的30歲子女薪水太低,但仍想買房成家,因此向身爲父親的他開口求助;但施學歷高職畢業,從事焊接工,月薪僅4至5萬元,還須扶養配偶,實在拿不出錢幫子女買房,因此纔會鋌而走險加入詐團。

新竹地院法官審酌,施男並非無工作能力,但不思腳踏實地賺錢,爲賺取快錢而加入詐團成爲車手,危害社會秩序甚鉅,即便從事詐團最下游的車手工作,且犯行僅屬未遂,但亦不應輕縱,且施男在偵訊中屢屢否認,直到移審法院後才改口認罪,雖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但卻又分文未給付賠償,犯後態度並非特別良好,考量一切情狀後,依詐欺取財未遂判處施男有期徒刑1年7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