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175,“20CM”跌停背後,哪些投資者或可獲得索賠?

ST朗源於(300175,原“朗源股份”)3月25日復牌後,開盤即遭遇“20CM”跌停,股價從上一交易日的5.51元/股跌至4.41元/股,跌幅達19.96%。

消息面上,3月23日晚,ST朗源發佈公告稱,因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和更正公告存在虛假記載,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9.4條規定的其他風險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3月25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朗源股份”變更爲“ST朗源”。

ST朗源於23日披露,公司於近日收到山東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告顯示,2018年12月,公司收購廣東優世51%股權,將後者納入合併報表範圍。2019年,爲了完成業績承諾,廣東優世通過簽訂無商業實質的採購銷售合同、虛構與第三方業務的方式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導致公司2019年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分別虛增5250.69萬元、3494.31萬元和1816.60萬元。

2020年9月25日,ST朗源發佈《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調減了廣東優世虛增的部分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但調整後公司2019年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仍分別虛增3788.09萬元、2723.27萬元和1125.04萬元。

基於上述違規事項,山東證監局擬對ST朗源予以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罰款;對時任公司相關責任人予以警告及數額不等的罰款,其中時任總經理張濤被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時任董事長戚永楙被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對此,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目前判斷,該案件索賠區間有兩個:一是於2018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6日(含當日)期間買入朗源股份股票,並在2023年4月27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二是於2020年4月30日至2024年9月13日(含當日)買入朗源股份股票,並在2024年9月14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

本文源自大衆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