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期風場行政契約幾家可過關?市場傳2家恐被踢除
經濟部日前對3-2期風電獲配容量的開發商,發出簽署行政契約的最後通牒,若未能在9日期限屆期前完成補件申請,並繳交履保金,經濟部能源署就要取消獲配容量資格,急欲要清理3-1及3-2風場未積極開發的戰場,以加快3-3風場的選商程序。
3-2期風場得標業者簽署行政契約箭在弦上,除風睿能源是搶頭香、第一家完成簽約的業者外,另4家都在9日(上週五)完成簽約補件,並繳交履約保證金。不過,經過能源署本週審查結果,風電圈今天盛傳,4家中有2家被認定要件不符合,會被踢除資格,其遺留的獲配容量是否釋出,併入3-3期選商競標,能源署日內將發文並說明處理情況。
五家獲配3-2期風場的業者包括風睿能源(SRE)海廣800MW,森威能源又德700MW、CIP渢妙二600MW、科理歐永續能源(Corio)海鼎一360MW、德能英華威集團德帥240MW等。
此外,日本航運公司商船三井株式會社(MOL)近期以250億日圓(約新臺幣52億元)取得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旗下渢妙一期離岸風電計劃10%股權,全力搶進臺灣綠能市場。
這項交易是CIP是針對渢妙一期作了小額釋股,增加多元資金來源,這在歐洲屬相當普遍的做法。CIP投入1400億元建設渢妙一期風場,專案融資1030億元在今年4月底已全數到位,國內八大公股行庫全數參與,主因看好CIP堅強的建廠團隊及實績。
據三井會社新聞稿指出,渢妙一期爲該公司在臺灣的第二筆離岸風電投資案,將派遣人員參與建設期,提供並船舶支援建設及後續維護工作。離岸風電產業是該公司「BLUE ACTION 2035」計劃中能源投資重要策略,未來將持續擴大再生能源的佈局,包括浮式風電開發、臺灣SOV(運維作業船)業務等。
經濟部官員表示,雖然渢妙一期只是小額釋股,也需經濟部程序審查,該案引進三井株式會社是很好的策略性投資人,對渢妙一期履約能力有幫助,因此,經濟部認爲,日商三井注資52臺幣到渢妙一期風場,具有正面效益,程序上沒有問題。
官員說,之所以針對風場股權移轉都要經過審查程序,是在防止有些業者透過股權出售方式買空賣空,在參加遴選時籌組優良團隊競標,但得標後卻不斷出售股權,經2~3年之後原先團隊都不在了,恐影響履約能力,也會造成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