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廣州典型案例|瑜伽館跑路惹衆怒,多部門聯合解危機
2024年1月上旬,黃埔區消委會陸續收到反映某瑜伽店突然停業失聯、消費者要求退款的投訴。由於涉事瑜伽店會員數量較多,充值金額較大,突然停業失聯後,消費者懷疑該店老闆捲款跑路,紛紛通過各種渠道進行投訴,出現羣訴苗頭。
黃埔區消委會自接到第1宗投訴就高度警覺,立即將情況通報到黃埔區市場監管局,並建議區局採取鎖定涉事主體有關公司、嚴禁交易程序註銷、提升執法力度等措施,以及對該瑜伽店涉嫌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爲立案調查,防止經營者惡意註銷、規避經營責任。同時,區消委會聯合街道與屬地相關執法部門,對涉事瑜伽店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等實際經營者進行詢問調查,多次召集當事人與消費者代表進行約談,鼓勵負責人通過引入合作方維持經營等方式化解矛盾。
後續近半年時間內,在區消委會的協調和監督下,該瑜伽店通過各種途徑爲消費者消化瑜伽課程,累計金額約50萬元,已疏導化解大部分消費矛盾。對未能達成調解協議的消費者,黃埔區消委會耐心引導其依法採取司法途徑繼續維權,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
【案例點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並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鑑於預付式消費糾紛較爲高發,且不少案件涉及金額較大,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提醒廣大消費者:
一、審慎選擇商家。選擇預付式消費前,請覈實商家營業執照、行業許可證等信息,優先選擇信譽良好、經營穩定的商家。警惕新成立或頻繁變更法人、註冊地址的機構,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企業信用狀況。
二、關注資金安全。優先選擇接入第三方支付平臺監管的商家,避免預付款直接進入企業私人賬戶。若發現商家頻繁更換教練、縮減課程、拖欠租金或員工工資等異常情況,及時協商退費。
三、留存消費憑證。妥善保管合同、付款憑證、聊天記錄等材料,建議對商家宣傳內容(如廣告、承諾)進行截圖或錄音留存。
四、控制預付金額,縮短消費週期。對“超低價促銷”“高額返利”等營銷手段保持理性,勿輕信口頭承諾。建議單次充值金額不超過5000元,消費週期控制在3-6個月內,降低資金風險。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黃慶 通訊員:穗消宣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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