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時段火警發生機率高!消防局曝高風險來源 提醒「人離火熄」

▲▼根據花蓮縣消防局統計,火災發生主要集中在上午9至12時與晚間18至21時最高,皆以建築物火災爲主。(圖/花蓮消防局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根據花蓮縣消防局火災案件統計資料分析,今年1月共發生50起火災事故,火災發生時間主要集中在上午9至12時14起與晚上18至21時10起最高。分析數據後發現,這兩個時段中皆以建築物火災爲主要類別,此外,燃燒垃圾與漂流木等戶外火源也不容忽視。

根據消防局火災調查科初步調查,發生於9~12時及18~21時兩時段的建築物火災,主要起火原因以爐火烹調及電氣設備故障佔多數,而這兩時段中包含了用膳時間,民衆在此時段大量使用各種類型的電器設備及爐火烹調器具,故不排除可能有因使用頻繁或不當,造成電器故障、電線短路或爐火不慎引燃等進而釀災。在日常生活中,這些因素容易被忽視,卻是火災意外的高風險來源。

花蓮縣消防局在此提醒民衆,煮食時應保持警覺,勿離開廚房過久;定期檢查電器設備,避免老舊電線短路導致火災。

消防局也呼籲民衆,住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及時提醒住戶初期滅火與避難逃生,避免火災擴大造成人命傷亡與財物重大損失,提醒家中尚未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民衆,儘快到大型超商電器行購買裝設,花少少的錢即可保障全家人安全。

弱勢族羣可向轄區消防分隊申請,消防局會派員協助裝設,期望民衆務必注重自身的居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