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停保…男回臺得知要補繳「1萬2健保費」斥搶錢 醫曝真相:很賺了
一位長年居住上海的臺灣男性不滿,爲何近日回臺後,收到需補繳1萬2千元健保費的通知。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衛福部於去年12月23日起廢止健保的「停復保」制度,凡擁有中華民國戶籍的旅外國人,即使出國超過6個月,仍需繳納保費。ICU醫生陳志金近日在臉書分享,一位長年住在上海的臺灣男性,在2年前停掉了臺灣健保,近日又打算回臺恢復健保,但得知需補繳1萬2千元的積欠健保費後,便質疑政府在搶錢。
陳志金表示,該男子稱某次他入境臺灣時,便被「莫名」自動續保了,並埋怨政府並未給予通知,「這個就是健保在去年12月23日廢止的停復保政策,他可能沒注意到,纔會這麼生氣」。
陳志金認爲,補繳健保費本就合理,反而是過去出國停保就不必繳費的「停復保」政策不恰當,讓他們賺到了。他解釋,過去國人只要出國6個月以上,就可申請健保停保,不需再繳健保費,只要再次入境後復保,即可馬上就醫使用健保資源,且不必回溯繳費,部分長年居住國外、申請停保的臺灣人便藉此回臺使用健保,過去也引起不少爭議。
至於爲何廢止該項政策,陳志金說明,事件由來要從一位李女士的案例說起。
一位在臺灣有戶籍的李女士長期旅居國外,每年只有農曆新年時會返臺,在短暫停留後即出境,而在接到健保局通知要繳交合計2個月、共1498元的健保費時,李女士心生不滿,指出自己沒有要用健保,卻在一回臺時就「自動復保」,相當不合理。
李女士決定和健保局(署)打官司,敗訴後,她不服,經審議、訴願、行政訴訟駁回,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結果憲法法庭判決「停復保」制度違憲,要求修法,最後健保署決定不修法,乾脆將原本的停復保制度廢掉。陳志金指出,目前約有21萬國人停保,若這些人仍持續繳納保費,換算後,健保保費每年將增加23億元的收入。
陳志金也整理了4項針對旅外國人繳納健保費的重點:
陳志金指出,文章開頭提及的男性雖然認爲補繳1萬2不合哩,但實際上仍是「賺到了」,他只需要繳納上次入境復保後的健保費,過去停保的部分無須回溯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