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被家暴16次小謝發聲!前夫母親被判返還91萬餘元借貸

2月10日,大象新聞記者從2年被家暴16次當事人謝女士處獲悉,法院判決她前夫母親需向謝女士返還91萬餘元借貸,具體分割比例將在離婚糾紛案中再確定,但謝女士表示他們並不會給一分錢,因爲目前應給的撫養費也沒有給過。“而且我要的不是賠償,要的不是錢,要的是一個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