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萬飛了!他開共享出租車太累撞護欄翻車 法官判賠:嚴重撞擊

林姓男子去年3月駕駛羅女以手機APP在「iRent共享車平臺-汽機車24H隨租隨還」承租的汽車,在基隆市源遠路太累想睡覺,不慎撞擊路邊護欄翻車。法官檢視車體狀況,認爲受到嚴重撞擊,判林男要賠維修費、拖吊費等28萬餘元。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原告和雲行動服務公司主張,羅女去年3月8在「iRent共享車平臺-汽機車24H隨租隨還」,以手機APP線上自助租還車方式承租汽車,約定承租期間自去年3月8日8時39分起至11日15時44分止,和雲行動服務公司指出,羅違反iRent24小時自助租車租賃契約,未經原告同意將汽車交由林男駕駛,林男去年3月9日8時30許,駕車行經基隆市暖暖區源遠路涵洞附近,不慎撞擊路邊護欄,致汽車受損。

和雲行動服務公司支付維修費用37萬4998元,含工資11萬0450元、零件25萬6768元、油料4480元、外包3300元及拖車費用1萬6000元,合計39萬0998元,請求林男如數賠償。

但林男抗辯,認爲和雲應於維修前詢問,且汽車並無嚴重撞擊,維修費用高於汽車市價顯不合理,並應扣除汽車保險理賠。

法官審理指出,林男在警詢稱因爲太累想睡覺才撞到路邊護欄致翻車,有警方資料爲證,林男因未注意車前狀況而撞擊路邊護欄,確有過失,他未舉證證明對於防止損害發生已盡相當的注意,且這一過失行爲與汽車受損有因果關係,應負侵權行爲損害賠償責任。

法官說,維修費用37萬4998元,有電子發票證明聯、維修工件影本爲證,檢視汽車先撞擊路邊護欄再碰撞樑柱後翻覆現場照片,可見「汽車受嚴重撞擊」,維修爲回覆原狀所必要的費用。汽車是112年1月出廠,考量折舊、零件等因素,准許的修車必要費用應爲27萬0287元,加拖吊費用1萬6000元,合計應賠28萬6287元。全案可上訴。

一名律師指出,共享租車具有其機動性、便利性,是不少人出遊、外出選擇,但租車前要仔細看到租車合約所有內容再籤,裡面有詳細權利與義務的規定,比如駕駛人的限制、保險範圍、使用限制等,如果有未依租車合約規定,一旦出現狀況,租車公司都是按合約條文內容來求償損失,不可不慎。

其中,尤其不能任意轉換他人駕駛,有其限制條件要注意,但並不是不可換人開,有的合約規定要先經公司同意,才能改由他人駕駛。

林男開共享出租車太累撞護欄翻車,法官判賠28萬餘元。示意圖,記者遊明煌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