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新加坡女當車手「狂領746萬」!白牌司機集團配合 4人遭收押
▲新加坡女車手被逮,檢警再查出白牌車司機集團配合詐團犯案。(圖/記者遊瓊華翻攝,下同)
記者遊瓊華、戴若涵/雲林報導
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3月間發現,有新加坡籍女車手到ATM提取大量現金,隨即報請檢方偵辦。檢方在其離境前將人攔下,初步調查,該名女車手光在雲林縣內便已提領746萬元,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定準押,全案仍有待溯源調查中。
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於3月7日下午發現,有某外籍車手在雲林縣內的ATM大量提領現金,經掌握其身份,爲新加坡籍27歲K女,立即報請雲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方認爲,K女可能在提領現金後離境,立即開立拘票進行拘提,並通知移民署境管。
移民署8日上午在K女離境前,順利將人攔下,並由警方將其拘提到案,經統計在雲林縣轄內初估已提領746萬元。檢方訊問過後,認爲K女涉嫌加重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K女獲准。另外,K女是由54歲鍾姓白牌車司機負責載送提款,檢警3月11日將鍾男拘提到案,經訊問後,認無羈押之必要,予以交保。
檢方進一步查出,有白牌車司機集團專門載送車手配合詐騙集團提款,遂擴大偵辦,經蒐證完備後,於9日持雲林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執行搜索,並將白牌車司機60歲黃男、33歲陳女、39歲洪男等人均拘提到案,並扣得現金及行動電話等物品,經訊問後,認爲3人亦均涉嫌加重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反覆實施詐欺之虞,將其3人聲請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