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狼誘騙10歲女童開房! 2度帶往摩鐵「口交、猥褻」下場曝

27歲廖姓男子透過手機遊戲《傳說對決》結識年僅10歲的國小女童,竟2度誘騙她到摩鐵發生性行爲,甚至要求女童爲他口交、撫摸私密部位。(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驚傳一起令人髮指的性侵未成年案件!27歲廖姓男子透過手機遊戲《傳說對決》結識年僅10歲的國小女童,竟2度誘騙她到摩鐵發生性行爲,甚至要求女童爲他口交、撫摸私密部位。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猥褻等罪判刑,合併應執行4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廖男於去年4月間透過《傳說對決》認識代號「A女」的10歲女童,明知對方僅是小學生,竟於4月4日下午3點多,先將女童帶往高雄市三民區某旅店開房,在房間內要求女童爲他口交,並以性器官對女童進行性侵。

更誇張的是,3天后(4月7日),廖男食髓知味,再度約出女童到同一間摩鐵,這次不僅撫摸女童胸部及下體,還讓女童用手觸碰他的生殖器。事後女童母親察覺異狀,追問之下才驚覺女兒遭侵犯,憤而報警。

廖男到案後一度狡辯,稱帶女童去摩鐵「只是洗澡、玩手機」,甚至辯稱「雙方你情我願」,但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IG對話紀錄及女童驗傷報告後,認定廖男明知女童年僅10歲,竟爲滿足私慾誘騙性侵,惡性重大。

女童母親痛批,廖男不僅不讓女兒接電話,還教唆刪除對話紀錄,行爲惡劣至極,當庭怒求法官「重判」。儘管廖男最終認罪,但法官認爲他毫無悔意,僅因「性需求」就對幼童下手,嚴重影響被害人身心發展,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爲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及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爲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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