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部門26項措施齊發 繪就吉林養老新藍圖

本文轉自:人民網

人民網長春5月19日電 今天,吉林省民政廳等26部門聯合印發文件,就深化養老服務改革發展提出四項26條相關措施,加快建設適合吉林省省情的養老服務體系,更好保障老有所養,讓全體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一、推進三級養老服務網絡優化升級

1.依託縣級社會福利中心和養老服務信息系統,推進縣級綜合養老服務平臺建設,2029年底前實現全覆蓋。支持縣域公辦養老機構或其他管理服務水平高的民辦養老機構、區域養老服務中心、村級養老大院等加強區域聯動,形成連鎖化、品牌化、集約化運營。

2.依託鄉鎮福利服務中心、優質民辦養老機構,建設具有居家上門、服務轉介等功能的區域養老服務中心,2029年底前覆蓋80%的鄉鎮。對基礎設施老化、消防設施不達標、入住率低且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鄉鎮福利服務中心,因地制宜進行撤併整合;對閒置或運營效率偏低的鄉鎮福利服務中心,採取公建民營、委託運營等方式,提升服務管理效能。大力推動鄉鎮福利服務中心由縣級民政部門直管,到2029年底前,直管率達到50%。

3.採取“鄉鎮(街道)服務中心+村(社區)服務站點”模式,加強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設施、農村養老大院(農村互助養老站點)建設。因地制宜建設“一老一小”服務綜合體,按需設置短期託養、日間照料、老年助餐、上門服務、鏈接資源等功能。

二、構建居家社區機構養老融合發展模式

4.積極培育發展助餐、助浴、助潔、助行、助醫、助急等專業化市場服務主體,推進家庭養老牀位建設,爲居家老年人提供連續、穩定、專業的照護服務。爲家庭照護者提供照護技能培訓、“喘息服務”等支持,對符合條件的給予培訓補貼。因地制宜推進適老住宅建設,支持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加強無障礙環境建設。

5.支持建設一批集照護、上門服務於一體的綜合嵌入式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2029年底前覆蓋所有街道。通過新建改建、完善拓展、社會合作、互助共建等方式,推進助老餐廳建設,2025年底前覆蓋全部鄉鎮、城市社區。

6.鼓勵和支持“社區+物業服務+養老服務”的居家社區養老模式,爲老年人提供專業照護、日間照料、康復護理、上門服務等。將社區養老服務納入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重點內容,推動完整社區建設。探索開展城市社區“養老顧問”服務,爲老年人提供專業諮詢、委託代辦等服務。

7.實施養老機構分類改革,以公辦養老機構爲主體的兜底保障型養老機構主要收住特困老年人和經濟困難老年人,空餘牀位向其他老年人開放;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爲主體的普惠型養老機構面向全體老年人開放,重點面向中低收入羣體提供普惠性服務,由設區的市級政府制定支持辦法,加強收費引導管理;以滿足多樣化、個性化需求爲主的市場型養老機構,實行充分競爭、優質優價,鼓勵各地打造市場化、品牌化、連鎖化養老服務機構。

8.改革公辦養老機構運營機制,在做好兜底保障基礎上,統籌利用空餘牀位提供普惠性養老服務,鼓勵通過公建民營、委託運營等形式提高運營管理水平。鼓勵公辦養老機構發揮設施設備、專業服務和人才優勢,連鎖化運營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

9.鼓勵引導養老機構積極收住失能老年人,探索落實“老年父母+殘疾子女”家庭共同入住養老機構或其他照護機構,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納入長期護理保險定點機構,發展長期照護和認知障礙老年人照護服務。着力增加護理型牀位供給,2029年底前佔比達到70%以上。

10.強化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的政策銜接、資源共享和服務融合。加強養老服務機構和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協同,強化整合照護。推進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暢通老年人看病就醫綠色通道。具備服務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以試點形式爲轄區內提出申請的65歲及以上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務和健康諮詢。鼓勵具備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依法依規開展安寧療護服務。

11.加強農村養老大院(農村互助養老站點)建設,力爭2029年底前,農村老年人數量較多、居住較爲集中、服務需求較高的村實現全覆蓋。將發展農村養老服務作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內容,指導各地在編制鄉鎮國土空間規劃時,因地制宜統籌確定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的佈局指引,對獨立佔地的養老服務設施要明確位置、指標等,對非獨立佔地的養老服務設施要明確內容、規模等要求。建立健全農村留守、高齡、失能、殘疾等老年人探訪關愛和應急救援服務機制。探索設立村級“農村養老服務管家”等助老崗位,爲老年人鏈接資源,提供服務。

12.建立健全養老服務標準體系,強化養老機構登記備案管理,加強養老機構預收費監管,依法依規對養老服務場所開展日常監督檢查。

三、健全養老服務事業產業發展三方協同機制

13.強化政府對養老服務的規劃引導、政策支持、組織保障、監督管理,擴大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養老服務供給。大力發展價格可負擔、質量有保障、運營可持續的普惠養老服務,優化民辦養老機構發展補助政策舉措,強化對普惠型養老機構支持力度。探索公辦養老機構拓展延伸普惠性服務機制政策。以高齡、失能老年人照護爲重點,有效滿足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剛需。

14.建立完善統一規範的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機制,適時制定出臺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和護理需求認定標準的政策文件。推動評估結果互認,各部門按需使用。

15.全面落實養老服務土地支持、財稅扶持相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按現行規定持續落實稅費優惠、水電氣熱執行居民生活類價格等政策;水電氣熱暫不具備單獨計量條件的,可採取定量、定比等方式計算。

16.制定《吉林省推動銀髮經濟發展2025年實施方案》,加強銀髮經濟發展政策保障。引進國內外養老服務知名企業,大力培育扶持品牌發展;引導鼓勵國有資本進入養老行業,對利用閒置國有企業和公有房產開展養老服務的,給予免租降租、延長租期、優先續租等支持政策,推動養老服務產業規模化、集羣化、品牌化發展。

17.建立健全以社區爲平臺,社會組織爲載體,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志願者、社區公益慈善資源爲支撐的社會化養老服務機制。探索建立養老服務“時間儲蓄管理制度”,發展助老志願服務。高質量開展“銀齡行動”,鼓勵引導老年人積極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文明實踐活動等。

18.支持社會力量舉辦老年大學,在城市社區、養老機構建設學習點開展老年教育,實現優質課程和教學資源共享。

19.健全大齡、老齡勞動者就業再就業機制,加強銀髮經濟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銀髮經濟企業用工服務,激發50歲以上大齡勞動者、超過退休年齡但有工作能力和需求的老齡勞動者等銀髮人力資源活力,促進銀髮羣體就業。

20.暢通老年人法律援助渠道,開闢法律援助綠色通道,有條件的地方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實行當日受理、審查,並快速辦理。開通老年人公證辦理綠色通道,探索開展意定監護協議、財產提存、遺囑等一體化公證法律服務。

四、加強養老服務要素保障

21.保障新建住宅小區按標準配建養老服務設施,嚴格落實新建住宅小區與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政策。支持將可盤活利用存量資源改造爲養老服務設施,保障老年人就近養老需求。鼓勵對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提供減免場地租金等支持。

22.全面落實基本養老服務清單,保證基本養老服務支出。省級財政統一設立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養老服務的發展需要。探索建立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籌資機制,有效整合相關政策,統籌推進長期護理保險體系建設,拓寬長護險基金的籌資渠道。指導已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的統籌區按照國家政策文件進行調整完善。拓展鄉鎮衛生院長期護理服務職能,就近爲老年人提供長期護理服務。將符合條件的鄉鎮衛生院賦能長期護理保險服務業務,擴大鄉村長期護理服務供給。

23.在高等院校增設養老康復相關專業學科,提升專業化養老服務人才培養能力。暢通養老服務專業技術人才通過新職業(新業態)社會服務師職稱申報評審渠道。發佈人力資源市場指導價位和企業工資指導線,指導養老服務機構完善內部薪酬分配方法,向基層一線工作人員傾斜。開展養老護理員、老年人能力評估師等專業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對符合條件的給予培訓補貼。

24.鼓勵銀行機構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的信貸支持力度,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模式。健全行業部門梳理、金融管理部門推送、金融機構對接支持工作機制,促進銀企高效互動。引導符合條件的國有融資擔保機構納入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名單,提升對養老服務小微企業服務能力。

25.鼓勵高校院所、科技企業重點開展康復輔具產品、家居適老化日用產品、老年休閒陪護產品以及失能老年人照護等產品研發。組織實施智慧康養技術裝備研發與應用重點研發項目,並擇優支持。培育我省適老化產品企業,促進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服務推廣應用,推動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

26.依託全省統一的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形成養老服務機構組織信息基本數據集和養老從業人員基本數據集。指導各地建設區域養老服務信息平臺,促進養老服務供需精準對接。統籌開展全國人口普查、抽樣調查等工作,形成統一的老年人和養老服務數據庫,加強與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等的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