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連假上班族薪水怎麼算?勞動部這麼說

上班族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勞動部7日表示,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工資照給。今年2月28日(星期五)和平紀念日爲國定假日,僱主應依法給假並給付工資,如徵得勞工同意在和平紀念日當天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

至於和平紀念日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勞僱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爲工作日、週六爲休息日、週日爲例假的出勤模式,今年會形成三天連假。假設月薪爲新臺幣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爲150元)出勤8小時,其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一、2月28日(星期五):性質爲休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試算如下: 150元×8小時=1,200元。

二、3月1日(星期六):性質爲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給加班費,試算如下: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三、3月2日(星期日):性質爲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至僱主如系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依《勞動基準法》第40條規定,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 補假休息,試算如下:150元×8小時=1,200元。

勞動部強調,和平紀念日連假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僱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