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天特休一次用完 主管氣炸強制他「每月都要排」
一名網友在3月一次把特休休完,因此惹怒主管。(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特休假是勞工權益,勞工可自由排定,一名網友抱怨,3月一次把特休休完,一共休21天,主管看了氣炸,要求他新的特休生效後,每個月都要用掉幾天,避免積假。依照《勞基法》規定,特休假排定應按照勞工意願,但不少上班族認爲,雖然特休能自由運用,但考量公司人力調度,仍會選擇在一年內分次休完。
原PO近日於臉書社團「匿名公社」指出,3月畫了21天假,因此惹怒主管,直指他特休都不休,要求他3月起有新的特休後,每個月都要使用幾天,以避免積假,造成職務代理人困擾,或公司人力短缺問題,急問該怎麼辦?
許多上班族看了他的貼文紛紛發表看法,雖然僱主不得強制勞工排特休,但站在管理者的角度來看,會覺得沒有考慮到公司人力調度問題,因此建議原PO還是在一年內把特休均攤休完。
網友紛紛留言,「本來公司就不能強迫員工一定要休完」、「累積特休的用意是什麼?累積那麼多天一次請假的話,最後倒黴的是其他同事」、「你一次請假21天,用掉特休或其他補休來放假,站在法律上沒問題,但在管理者的角度觀感會不佳」、「真的很討厭這種特休不休的人,感覺就是故意要一次休假,不想想當你的職務代理人多可憐,真的很自私」。
根據《勞基法》第38條第2項規定,特休假排定應按照勞工意願,僱主不得在補班日當日逕自要求勞工排特休;或事業單位受景氣影響,需減班休息時,也不得逕自將勞工的特休假納入排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