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青年未報戶口流浪度日 戶政:依法60日內完成出生登記

臺中市一名21歲年輕人流落街頭、撿回收物爲生,身上髒臭不堪,過着遊民般生活,經北屯區北京里長蘇乙青發現、協助,也發現這名年輕人從未就學且沒有身分證。市府民政局說,依戶籍法相關規定,新生兒出生後,父母應於60日內完成出生登記,若逾期未登記會挨罰。而且,若是在醫院出生,醫院會依規定通報戶政機關,不可能拖了這麼久,有可能最初未在醫院出生,但詳細情形還待進一步訪查。

民政局戶政科說,新生兒出生後60日內,應向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 若逾期未報,戶政事務所會以書面通知,並處新臺幣300元以上、900元以下的罰鍰。 若經催告仍未辦理,戶政事務所將逕行登記新生兒的姓名,並可能代爲取名。 逾期未報戶口,可能失去申請生育獎勵金或育兒津貼的資格。 而且,無論是否婚生子女,都必須在寶寶出生後60天內完成報戶口登記。

對於里長說,這名年輕人的父親最近曾想要替他戶籍登記和辦理身分證,因爲已事隔21年,年輕人的父親必須先證明親子關係,也就是可以去醫院先進行親子鑑定,再持相資料料到戶政事務所辦理。但若父親始終不出面,因年輕人已滿18歲,戶政機關可以依個案,在完成相關調查後准予登記。

不過,戶政科人員亦表示,戶政登記所以重要,是因爲它牽涉到國籍、就業、就學和就醫,關係個人權益重大。對於目前這位年輕人的個案,他們還待社會局會同之後,一併展開相關調查。

據瞭解,這名年輕人目前已交給社會局安置。里長蘇乙青上午說,這名年輕人可能因長期未與社會接觸,單純的像10歲大男孩,他也成立了「再生父母」LINE羣組希望未來能靠大家的力量給予協助,已有120餘人加入。

臺中市一名21歲年輕人流落街頭、撿回收物爲生,且從未就學且沒有身分證。圖/蘇乙青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