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無照男飆車闖紅燈挨罰5萬不繳 身家起底有車有房和存款

屏東市20歲男子無照駕駛還超速、闖紅燈,共挨罰5萬2700元卻不繳,直至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對其存款進行扣押,他才繳清違規欠款。(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市20歲男子無駕駛執照,卻多次在高屏地區開車超速、闖紅燈右轉,至今累計下來共挨罰5萬2700元,但他僅繳7800元就不再繳款,而案經移送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後,發現男子名下有車有房有存款,因此對其存款進行扣押,男子得知後嚇得趕緊繳清違規欠款。

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指出,屏東市有名男子剛滿20歲沒有去監理站報名考駕駛執照,卻多次在高屏地區駕駛車輛超過速限、闖紅燈右轉,遭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一共裁罰5萬2700元,但男子在監理站分期繳納7800元后就不再繳納,爲此,今年5月起屏東監理站陸續將案件移送屏東分署行政執行。

屏東分署進一步表示,經查男子名下有不動產、車輛、存款,因此又通知男子繳納交通違規罰款,但男子依舊不繳,最終承辦書記官決定發文對男子名下存款進行扣押,而當男子知道郵局存款被足額扣押後,馬上到分署表示要繳清交通違規欠款,分署在男子繳清違規罰鍰後,也立即撤銷扣押。

屏東分署強調,無照違規駕駛已修法加重處罰,若民衆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被移送到執行分署行政執行,除有積欠交通違規案件罰鍰需全部繳清外,還有受限期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需於期間屆滿後才能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駕駛執照考驗登記等例外規定,否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64條規定,經行政執行機關覈准分期繳納並於繳納第一期罰鍰金額後,公路監理機關得先註記其申請車輛駕駛考驗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