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科技創新券專項申報指南來啦
根據《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管理辦法》(浦府規〔2021〕1號)和《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科技創新券專項操作細則》(浦科經委規〔2021〕6號),區科經委發佈2025年度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科技創新券專項申報指南。一起來看↓
一、申報對象
工商註冊、稅收戶管均在浦東新區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企業需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
注:各重點區域內企業由各區域專項政策支持。
二、資助內容
企業每年度可申請20萬元創新券額度,用於在創新券受理平臺上採購研究開發、檢驗檢測認證、科技諮詢、技術轉移等科技服務項目,服務合同完成並經審覈後,可按不高於合同金額的40%享受創新券資助。
申報單位信用無重大不良記錄。凡有科技發展基金逾期等異常項目的單位,本專項不得申報。同一項目從優不重複享受專項資金政策。企業應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三、申報流程
本專項採取網上申報形式,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1.評價入庫。申報單位自行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政務服務平臺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業”板塊,填報相關評價信息,取得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
2.申報單位訪問浦東新區財政投入專項綜合服務平臺(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通過法人一證通登錄系統進行項目申報,在線填寫申請表,並將有關佐證材料作爲附件上傳,申領創新券額度。附件包括:
(1)企業申請創新券前一個月完稅證明;
(2)上一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彙算清繳表
(3)其他通知的證明材料。
3.申報單位與科技服務機構完成服務後,進入項目申報系統,在線填寫申請表,並將有關佐證材料作爲附件上傳,申請創新券兌現。附件包括:
(1)服務合同原件;
(2)服務發票原件;
(3)合同支付相關證明材料(銀行轉賬憑證等);
(4)相關產品或結果證明材料原件;
(5)企業創新券兌現申報前一個月完稅證明;
(6)上一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彙算清繳表;
(7)其他通知的證明材料。
材料要求PDF格式,清晰可辨,申報材料應真實有效,並自行存檔三年備查。一經發現有造假行爲,區科經委將取消其一定年限內申報基金項目的資格,並保留追究其相應責任的權利。
四、受理時間和聯繫方式
受理時間:2月5日至12月31日
業務諮詢:50796185,13817573225
技術支持:20231082-891
信息來源:區科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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