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5月死傷案705件減少20%! 桃園警強化執法守護行人安全

▲桃園市警局交大指出,6月5日晚間11時許,平鎮延平路段,一名古姓駕駛因A柱視線遮蔽,左轉康樂路時未注意行人穿越,緊急煞車仍擦撞葉姓女子受傷。(資料照/桃園市警局交大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今年1至5月,桃市共發生705件行人死傷事故,較去年同期少了181件,減少20.4%;同時期取締未禮讓行人案件達7,964件,較去年同期增加89件,增幅1.13%。交大指出,顯示桃警持續強化執法作爲與交通宣導已有效減少行人交通事故發生,展現市警局積極守護行人安全的決心與成果。

交通部預計今年6月30日起修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加重未停讓行人的處罰標準。若駕駛因未停讓行人導致行人輕傷,罰鍰自原來的7,200元至12,000元,調高爲18,000元至30,000元;致重傷者,將比照致死案件,處以36,000元罰則。未來,原致輕傷者吊扣駕照1年,將修法提高爲1至2年,原致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3年則提高爲不得考照4至5年。

交大以實際案例表示,今年6月5日晚間11時,平鎮區延平路段,一名古姓駕駛因A柱視線遮蔽,左轉康樂路時未注意有行人穿越,緊急煞車仍擦撞葉姓女子受傷。此案例突顯即使駕駛自覺放慢,視線盲點仍可能導致嚴重後果,交大再次提醒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慢行,隨時注意周遭人車狀況。

▲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連國豐提醒,桃警持續強化執法作爲與交通宣導已有效減少行人交通事故發生。(圖/桃園市警局交大提供)

爲改善行人交通安全,桃園市交通局在人流密集及車速較快路段,設置行人庇護島、強化照明與高可見度標線等措施,以提高駕駛者視線可及性,降低肇事風險。透過「行人保護時相」及行人號誌提前開綠燈等機制,使行人更顯眼,以降低事故發生率。

桃園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李維振呼籲,駕駛人將「行人穿越線停讓行人」內化爲交通習慣,注意A柱、車道盲區等視線死角,減速慢行、提高停讓意識,行人過行人穿越道時應快速通過,切勿邊過馬路邊看手機,注意左右來車,以避免事故發生。此外,新法強化罰則與執法、交通工程與全民教育並行,是守護行人安全的不二法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