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3名昆明市長落馬 王喜良受賄4千餘萬人民幣遭開除黨籍
一年落馬三個昆明市長,王喜良兩次違紀不改,遭立案審查調查。(澎湃新聞)
雲南省紀委監委18日消息,去年3月以來,已有三個雲南市長落馬,雲南省紀委監委又對已降調昆明市政府參事室二級調研員的前市長王喜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開除中共黨籍,立案審查調查。
3名落馬昆明前市長分別是:2007年-2012年擔任市長的張祖林於2024年3月被查。2016年-2020年擔任市長的王喜良於2024年4月被查。2020年2月起擔任市長的劉佳晨於2025年1月21日在任上被查。還有楊崇勇、仇和、張田欣、高勁鬆等多任市委書記被查。
經查,王喜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目無法紀、私慾膨脹,兩次違紀受處分後仍不悔改,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宴請和住宿安排;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對家屬失管失教,家風家教敗壞;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4千餘萬元人民幣。
王喜良嚴重違反中共黨紀、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依中共黨紀、大陸《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喜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王喜良任職昆明市長期間,先後於2021年1月、2022年2月因違紀受處分。其中,時任雲南省發展改革委黨組書記、副主任,時任昆明市委副書記、市長,省人大財經委員會前副主任委員王喜良因「長腰山過度開發事件」被處以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並降爲二級調研員(正處級),可謂是「斷崖式」降級。
公開資料顯示,王喜良生於1963年12月,湖北黃岡人,早年在昆明冶金研究院工作,2002年12月出任曲靖副市長,後相繼擔任省經委副主任、省發改委副主任等職,並於2013年1月升任省發改委主任。
2015年10月,王喜良履新昆明,後擔任市長,直至2021年1月去職,改任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正廳級)。
2022年1月12日,昆明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昆明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王喜良辭去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決定》。
2022年1月17日,雲南省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一批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名單。其中,王喜良被免去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2022年2月18日,雲南省紀委監委通報「古滇名城」長腰山片區及滇池南灣未來城五漁村專案違規違建問題追責問責情況,對29個責任單位和58名責任人追責問責,其中時任昆明市委副書記、市長王喜良被給予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爲二級調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