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長治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馬先明被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5月30日通報,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長治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馬先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先明理想信念喪失,紀法底線失守,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土地審批、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馬先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馬先明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