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元還沒發!他聽見別人「興奮討論買什麼」 網曝關鍵:慢慢等

▲已有民衆在討論如何運用這1萬元。(示意圖/記者劉維榛攝)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立法院會11日藍綠白表決,最後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拿掉臺電千億補貼,改2300億普發現金1萬元。媒體人黃揚明就在臉書上分享,他去新莊球場時,就已聽見其他球迷在討論要怎麼運用這1萬元。貼文曝光後,引起討論。

黃揚明昨日在臉書粉專「黃揚明(剝雞)」上發文透露,他在新莊球場排隊時,就已聽見後面的球迷正興奮的討論發1萬元之後要買些什麼。只是聽到這番話,他便直言,「還早喔!溫馨」。

貼文曝光後,底下網友紛紛迴應,「什麼時候發纔是重點」、「不是票多就贏,還可能提覆議,一萬,慢慢等」、「拿到手上纔是真的,不要想太多」、「哈!已經想好要做什麼用了」、「超爽的,直接安排出國玩」、「當然是(買)珠珠寶貝的周邊」。也有網友分享,「今天剪頭髮時,旁邊也在聊一萬元哪時候發,說得跟真的一樣」。

立法院會11日藍綠白三黨表決大戰,最後通過國民黨版本「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國民黨主張,面對國際關稅戰,高通膨壓力、經濟疲軟,政府應直接回饋人民,因此特別條例拿掉臺電千億補貼、改2300億普發現金1萬元,並放行國土韌性預算1500億,總計經濟規模5400億元。

事實上,立法院完成三讀的條文,仍要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經總統公佈後始能生效。立法院指出,「三讀通過之法律,條文內容經核校無誤後,依憲法規定,送總統及行政院,若行政院未提覆議,總統應於收到後10日內公佈」。

另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爲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時,若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接受該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