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引發兩岸轟動的「閩平漁事件」 兩起偷渡命案造成46死

閩平漁五二○二號大陸漁船十四日遣返回大陸時,與海軍八三四號艦相撞,造成廿一 落海人失蹤,圖爲獲救的大陸人民搭乘海軍號艦返回基隆港。圖/聯合報系資料照(1990/08/14 鄭瓊中攝影)

1980年代中後期,中國大陸東南沿海地區掀起了一波大規模的偷渡潮,但在當時幾乎沒有任何合作機制來處理這一問題。早期是由中華民國警備總司令部負責處理偷渡案件,對於被查獲的中國大陸偷渡客,經過必要的偵訊程序後,即採取「原船遣返」的方式。由於兩岸缺乏直接溝通,遣返過程只能由單方面執行,這導致遣返的偷渡客往往能夠在中國沿海偏僻地點上岸後,避開當地警方監控,悄然回到家鄉。

然而,這種遣返方式在1990年引發了兩起重大事件—「閩平漁5540號事件」與「閩平漁5202號事件」,這兩起事件共造成46名福建漁民死亡,成爲兩岸關係史上的一個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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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7月21日,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查獲76名福建漁民後,將他們封艙遣返,並搭乘「閩平漁5540號」返回中國。途中,該船擱淺在中國沿海,被當地漁民發現,登船確認後發現艙內已有25人因缺氧死亡。此事件震驚兩岸社會,也引起國際人權組織的關注。

僅僅幾周後,類似的悲劇再次發生。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將50名偷渡客遣返,搭乘「閩平漁5202號」返回福建。然而,在8月13日,當臺灣海軍押送該船駛回福建途中,在基隆以北13海里處,軍艦與漁船發生碰撞,導致漁船斷裂翻覆,船上50名遣返人士中有21人不幸溺斃。這兩起事件合計共造成46條人命的損失。

這兩起「閩平漁事件」發生後,引起了中國大陸政府的強烈抗議,也讓臺灣社會開始反思遣返機制的問題。最終,在1990年9月,兩岸紅十字組織代表簽署了《金門協議》,該協議明確規定,未來若有大陸居民需被遣返,應由兩岸紅十字組織負責處理,以確保遣返過程的安全與人道。這項協議成爲兩岸在偷渡問題上首次建立的正式合作機制,也爲日後兩岸在人道議題上的合作奠定了基礎。

「閩平漁事件」至今仍然是兩岸關係史上重要的歷史事件之一,它不僅反映了當時兩岸敵對氛圍下的現實困境,也凸顯了人道主義在國際關係中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