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女圖書館拚學測!他起色心偷偷來 噴精還甩她腿上

▲高雄17歲少女到圖書館唸書拚學測,午睡休息時,腿部竟被噴精。(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17歲少女爲了拚學測,到圖書館用功唸書,沒想到一名施姓男子見少女穿短褲,竟起了色心,先是躲在書架間自慰噴精後,又將精液甩在少女的褲子和腿上。少女控訴這造成她嚴重身心創傷,憤而提告。高雄地院審理後,對施姓男子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民事求償部分則配判賠6萬720元。

判決指出,當時年僅17歲的少女在2023年7月30日到高雄市立圖書館河堤分館準備學測,下午2點多她趴在桌上午睡,一名施姓男子竟在書架間自慰後,將精液噴在手上,再徒手揮甩在少女的大腿及短褲上。少女發現身上沾染精液後,嚇得請館方幫忙報警逮人,並對噴精男提告。

受害少女表示,事件發生後對她造成極大心理創傷,不僅不敢再穿當日的學校制服短褲,甚至無法穿類似制服,造成每日上學更衣困難與心理壓力。準備學測期間更面臨精神崩潰狀態,無法再到圖書館唸書,嚴重影響學習。

▲男子對少女起色心,在書架間偷偷自慰噴精。(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少女說,大考結束後也曾接受專業心理師協助,並持續在身心科就診,醫師診斷她罹患「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之適應障礙症」,建議持續追蹤治療。由於沾染精液的短褲已不堪使用,對施姓男子求償短褲500元損失,另求償14萬5000元精神賠償。

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爲,施男在公共場所將精液揮甩在他人身上的行爲,依現今社會一般民衆理解,有輕侮、鄙視對方之意,且使受害者感到難堪。綜合事證,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

在民事求償部分,少女原本請求精神賠償、短褲損失14萬5500元,但經審酌雙方經濟能力、加害情形及受害程度後,判決施男應賠償精神慰撫金5萬元、短褲損失500元及醫療費用1萬220元,總計6萬7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