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持假護照來臺 改用自己的「指紋一樣」露餡
越南籍女子NGUYEN THI HUONG(中文名:阮氏香)13年前爲了來臺,不惜斥資重金,委託代辦人員取得NGUYEN THI YEN的護照,貼上她的照片順利闖關入境,去年10月間改用自己的護照再度來臺時,遭內政部移民署查出與同鄉NGUYEN THI YEN的指紋相符,桃園地檢署偵結,依行使僞造私文書及入出國移民法等罪嫌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
檢警調查,45歲的越南籍阮氏香於2010年5月18日來臺前,曾委託代辦人員,以不詳的方式取得貼上她的照片,但卻是填有小她5歲同鄉NGUYEN THI YEN資料的護照,果然順利來臺,入境時還在入國登記表上僞籤NGUYEN THI YEN之名,導致移民署查驗人員誤信她是NGUYEN THI YEN而審覈並允許入境,因而未經許可入國,損害NGUYEN THI YEN及我國對於入出境管理正確性。
檢警指出,阮氏香去年10月15日入境我國時,改持自己的真實護照來臺,遭移民署及海關人員透過電腦資料查出阮女與NGUYEN THI YEN留存在我國的生物跡證-指紋竟然一模一樣,阮女才坦承之前曾使用假護照闖關情事。
越南籍女子阮氏香13年前持同鄉女子護照來臺,去年10月改用自己的護照入境,卻因指紋與同鄉女子的相同,冒用他人護照事件因而露餡,桃園地檢署偵結,依行使僞造私文書及入出國移民法等罪嫌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