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背叛藏不住!揭夫外遇前女同事 私生女已6歲超崩潰

12年背叛藏不住!揭夫外遇前女同事,私生女已6歲超崩潰,憤而提告離婚。(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婦人小萱與丈夫阿國(均化名)結婚近30年,育有兩名子女,不料,小萱卻發現阿國早已與前同事歡歡(化名)暗通款曲,甚至長達12年同居偷情,並在婚內生下一名私生女已經6歲。小萱得知真相後,身心遭受嚴重打擊,長期失眠、焦慮,必須靠精神科藥物度日,因此憤而提告離婚。

判決書指出,小萱與阿國於1995年結婚,雖然育有兩子,但阿國與家庭互動極少,甚至曾以照顧生病母親爲由,長達一年幾乎未返家。小萱起初以爲丈夫工作繁忙,選擇隱忍並獨力承擔照顧家庭責任。不料,2022年她在一次質問中,竟意外逼出阿國的驚人秘密,他與前同事歡歡交往超過12年,還生下一名私生女。

小萱泣訴,阿國的不忠讓她精神崩潰,夜裡無法入睡,甚至孩子也因家庭鉅變而必須看精神科。事實上,針對阿國與歡歡的不倫行爲,她早在先前便另案提告侵害配偶權,法院當時也認定不倫屬實,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她60萬元。

法官認爲,夫妻間應有的互信、互諒、互愛早已蕩然無存,婚姻核心早已破裂。雖然阿國在2023年返家與小萱同住,但兩人形同陌路,毫無夫妻之實,顯見感情已無修復可能。若仍強求雙方維持婚姻名分,而無實質情感,將使彼此在冷漠與痛苦中蹉跎歲月。

法官強調,婚姻的基礎在於雙方自願相愛與互相扶持,而不是僅存的外在形式。當一方長期不忠,甚至與第三人育有子女,婚姻已生重大破綻,客觀上難以期待雙方再共同生活。因此,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准許小萱與阿國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