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第三次專技高考護理師考試 11月8日舉行
考試示意圖。圖/AI生成
考試院會今天通過,民國114年第三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護理師考試,將於11月8日在臺北、新竹、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及金門等8考區同時舉行,採紙筆考試方式辦理。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說明,爲提供充足護理專業人力,自112年起,護理師考試由每年舉辦2次增辦爲3次,應屆畢業生若在7月的第二次護理師考試未及格,約3個月後就可以再次參加考試,縮短護理系科畢業生取得專業證照的時程,有助於補足各場域護理人力,緩解緊繃的醫療運作體系。
考試院表示,有關考試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及格方式,都依照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事人員考試規則辦理,相關資訊將自8月18日起載明於應考須知及考選部官網,並預訂自8月29日起至9月4日開放自國家考試網站報名資訊系統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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