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普發1萬再推進一步!賴清德公告韌性特別條例

賴清德總統今(5)公告立法院8月29日三讀修正通過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第6條及第9條條文」,其中備受關注的普發現金1萬元,依法應於特別預算公佈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本報資料照片)

賴清德總統今(5)公告立法院8月29日三讀修正通過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第6條及第9條條文」,經費上限從新臺幣5450億元增加爲5700億元,其中備受關注的普發現金1萬元,依法應於特別預算公佈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行政院預計下週提出特別預算案,若立法院審議順利,民衆可望在10月領到普發現金1萬元。

總統府今天公佈總統令,公告「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修正第6條及第9條條文」。第6條明定,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爲新臺幣5700億元,得視國際情勢變化,分期編列特別預算;其預算編制與執行不受預算法第23條、第62條及第63條規定之限制。

韌性特別條例第9條規定,本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自中華民國114年3月12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其中攸關普發現金部分,應於特別預算公佈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行政院應於本條例生效後1個月內,將依本條例編列之特別預算案送交立法院審議。本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之。

總統令也公告「貨物稅條例修正第12條之5條文」,新購排氣量2000cc以下小客車可減免5萬元貨物稅,再加汰舊換新最高可減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