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萬罰單!岱嶽區人社局爲農民工 “撐腰”,嚴懲欠薪企業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近日,泰安市岱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茂緒建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做出一項引人關注的處罰決定。該公司因在泰安九州唐樾項目上拖欠農民工工資,被岱嶽區人社局處以1.6萬元罰款。

據悉,茂緒建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註冊地址位於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濟南片區龍奧北路8號玉蘭廣場3號樓1516室。經調查發現,其在泰安九州唐樾項目中,無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第一款以及《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惡劣行爲。農民工羣體作爲城市建設的主力軍,他們的辛勤付出本應換來及時足額的報酬,然而該公司的行爲卻嚴重侵害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2025年2月6日,岱嶽區人社局依法向該公司下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泰岱人社監令字[2025]3 - 16號),責令其7日內清償所拖欠的農民工工資。遺憾的是,該公司並未按照要求履行整改指令。在多次溝通無果後,岱嶽區人社局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於2025年4月1日對其做出嚴厲處罰,開出了1.6萬元的罰單,並要求該公司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前往中國工商銀行岱嶽支行繳納罰款。若逾期未繳納,每日還將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對於此次處罰決定,茂緒建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若有異議,可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泰安市岱嶽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在六個月內向泰安市岱嶽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在此期間,處罰決定並不停止執行。若該公司逾期既不申請複議,也不向法院起訴,還不履行處罰決定,岱嶽區人社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