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位禮讓 學者:教育宣導更重要
消基會交通委員會董事李克聰21日表示,除了修正博愛座名稱,也應透過教育、宣導優先席的意義。(本報資料照片)
近年發生多起「博愛座」爭議,立委因而提案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擬把博愛座改成優先席,並且改成有需求者就能入座盼減少爭議,消基會交通委員會董事李克聰21日表示,近期博愛座有許多爭議,除了修正名稱,也應透過教育、宣導,不只是優先席民衆,一般座位民衆也能發揮讓座精神。
依法規定,目前的博愛座爲優先提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使用,李克聰說,改成優先席後,自然就不能依原本博愛座規定要求讓位,因此除了修改法律,政府更應加強宣導,讓大衆知道只要有需求的民衆就可使用優先席。
李克聰也談到,如果能夠透過教育,使得禮讓行爲不只落實在優先席,一般座位也能提供給有需求者,當然更好,因此提醒交通業者務必加強宣導優先席的意義。
老人福利聯盟秘書長張淑卿說,老人不代表體力一定不好,年輕人也不代表沒有座位需求,但改名爲優先席,應要加強宣導,避免衍生爭議。她也提及,如果有民衆有座位需求,業者可提供如需求貼紙或吊牌等,讓民衆辨識,並且禮讓這些願意自我表達有需要的人。
身心障礙聯盟秘書長洪心平提及,對於改名爲優先席議題大衆多已認同,但不只博愛座更名,如現行很多單位設置的愛心鈴、愛心協助不應再有「愛」或「愛心」字眼,應該是要基於保障障礙者平等參與。
洪心平也說,行政院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條文修正案討論已久,其中多條因應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機構負責人規範已有共識也應優先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