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律師,不能主動,該端的架子要端上
做律師,不能主動,該端的架子要端上
有一粉絲,看了我的抖音作品,然後私下留言給我,諮詢工傷問題。我做了解答,這對我來說,舉手之勞而已。但是,粉絲給我甩了一個電話號碼,讓我加他微信,說是想深入諮詢。我的做法是,直接不理。
我做工傷,沒有主動加粉絲微信的習慣。這個粉絲搞錯了,是他有問題請我幫忙解決,而不是我求粉絲給我案子。
粉絲見我遲遲不加他微信,就又抖音私信我,說,你怎麼不加我微信呢?我依舊,無動於衷,我就是不加。
關於如何與粉絲相處,我曾聽前輩講的一個故事。這個前輩,能力非常強。他有一個客戶,是一個大老闆。這個老闆,對前輩,非常尊重。畢竟前輩能力就在那放着,每次都能給這個老闆把法律問題圓滿解決。本來,這種相處之道,挺好的。可是,有一次,前輩竟然以員工的口氣和這個老闆談案子,事後用前輩的話來說,是想提高服務質量,增加客戶滿意度。但是,壞了,這個大老闆,自此後,不再尊重前輩,把前輩當自己的員工使用。老闆的心態變了,原先是請前輩幫忙,現在變成給前輩案子。前輩講到這裡,後悔不已。最後,前輩講到,也是自此以後,他與這個大老闆的合作結束了。
當初聽到這個故事,我不太能理解。現在,做工傷時間長了,才慢慢理解。人性,就是這樣。關於這點,老祖宗早就說過,醫不上門,師不順路。
所以,我自做工傷律師以來,不主動加粉絲微信。我主動加粉絲微信,我就相當於求粉絲給案子。事,做反了。有這時間,我寧可上中國裁判文書網去研究工傷,我寧可把手上正在做的案子好好做。律師,說到底,是靠能力吃飯。把自己手上的工傷案子做好了,還愁沒案源嗎?
結語:律師,用心做案子,多積攢成功案例。在處理和粉絲的關係時,粉絲不主動請,我這堅決不往上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