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貪少將收2800萬爆內鬥!威京子公司行賄得標 怒告詐欺結局曝
▲時任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少將處長張大偉又挨告,經士林地檢署調查後予以不起訴。(圖/資料照)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空軍2017年推動「興安專案」,由中工得標福興營區改建案,卻爆出少將張大偉幫喬標收賄2800萬元,一審被判刑12年,中工高層也因擅自撥款遭判特別背信。事後,中工反控張詐財,士林地檢肅貪組調查發現,是中工高層先背信公司、主動安排付款,尚難認張以詐術誘騙,不構成詐欺,故予以不起訴。
威京總部集團爲中工的母公司,實際控制人爲企業家沈慶京,集團旗下擁有多家企業,包括中工、京華城(已停業)等。
張大偉2017年看準福興營區預算龐大,透過建築師孫文鬱轉話給中工,「你們可找營造廠合作投標,我可以幫忙。」中工原對工程單價無利可圖,張便協助縮減樓地板面積,讓單坪價格提升至11萬6000元,順利得標。中工內部隨後編列約3238萬元準備金作爲賄款用途。
未料,張大偉事後坐地起價,將原本3000萬開口費喊到4500萬,還要求工程拆除與土方工程交由其白手套董姓友人負責,中工雖心生不滿,仍將準備金拉高至5000萬。張最終收下2800萬,還把其中200萬轉送女性友人。案發後他辯稱錢已「燒掉」,並供稱爲銷燬證據,將現金搬到臺中岳父家以金爐燒2天,再把餘灰衝入馬桶。
新北地方法院2022年依公務員職務上收賄罪,判張大偉12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沈華養判刑2年、緩刑5年,沈慶光判刑4年,其他相關人員包括建築師與中工經理亦判刑1至2年不等,全案上訴中。
▲時任總經理沈華養與董事長辦公室主任沈慶光早已討論付款事宜,還向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報告。(圖/資料照)
然而中工事後向士林地檢署提告張大偉是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聲稱賄款是被誤導、遭騙而付,企圖甩鍋切割行賄責任。
不過,士檢肅貪組檢察官抽絲剝繭,認爲關鍵在於中工高層早已知情且主導行賄,時任總經理沈華養與董事長辦公室主任沈慶光,早已討論付款事宜,還向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報告,公司內部實爲挪用公司資金中。檢方強調,沈華養本人也因背信遭判刑確定,足證中工之款項已係遭沈華養之背信行爲而取得,難認中工公司另有遭張大偉詐騙。
此外,新北地院先前判決也指出,張大偉確有能力影響標案審查小組,也實際協助修改投標條件,協助中工順利得標,與中工所稱「被誤導付款」的說法不符,整起過程並無詐術成分,因此對中工反控張詐欺部分,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