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獲1.5萬元扶持!湘潭市出臺創業補貼新政
我市出臺創業補貼新政
最高可獲1.5萬元扶持,大學生創業者可享專屬租金補貼
(記者 鄭鐿慧子 通訊員 李浩)爲深入推動創業帶動就業工作,6月5日,我市正式印發《湘潭市一次性創業補貼和創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針對初創企業及大學生創業者推出重磅資金支持政策,最高補貼額度達1.5萬元。
《辦法》主要涉及兩類補貼,覆蓋不同創業羣體。其中,普通創業者爲就業困難人員或返鄉農民工,企業註冊5年內、正常經營1年以上,吸納至少2名員工並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大學生創業者爲畢業2年內的高校或技工院校學生及海歸,企業註冊5年內、正常經營1年以上,吸納至少1名員工並連續繳納社保3個月。普通創業者補貼標準爲按吸納就業人數分級補貼,2人補3000元,每增1人加1000元,上限1.5萬元。大學生創業者的標準爲1萬元、1.2萬元或1.5萬元不等。其中吸納1~5人補1.2萬元,超5人補1.5萬元;高校孵化基地內企業,經認定可獲1萬元(可豁免社保繳納證明)。
另外,《辦法》明確提出了大學生專屬租金補貼。該補貼僅限畢業2年內大學生創辦的企業,需滿足一次性創業補貼同等條件,且租賃外部經營場地(自有房產或免費入駐基地者除外)。補貼標準:第1年每月800元,第2年每月600元,最長補2年。實際租金低於補貼標準時按實發放,同一企業累計申領不超過2次。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向註冊地縣(市)區人社局提交材料,人社部門實地考察並覈定補貼金額,名單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後,由財政部門發放至企業賬戶。詳細申報指南可登錄湘潭市人社局官網查詢。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同步銜接《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學生創業若干政策措施》《湖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等省級政策,形成“省—市—區”三級扶持體系,將有效惠及湘潭各初創企業,爲大學生創業者緩解初期資金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