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工作報告點名邯鄲初中生殺害同學埋屍案

新京報訊(記者行海洋)3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向大會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報告指出,過去一年,人民法院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審結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萬件4.1萬人,同比下降1.1%。

對長期作案、先後拐賣17名兒童的“人販子”餘華英和強姦未成年人、性質極其惡劣的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等,依法判處死刑。落實寬嚴相濟、懲教結合,對未滿十四周歲初中生殺害同學埋屍案主犯依法頂格判處無期徒刑,同案未參與犯罪預謀和加害行爲的被告人,依法不予刑事處罰,由相關部門專門矯治教育。

推動落實輕罪犯罪記錄封存,幫助失足少年迴歸社會。助力家庭保護、學校保護不斷落實。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3.7萬份,依法撤銷598名 “生而不養”父母的監護人資格。針對夫妻離異後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疏於履行監護責任,明確子女實施的侵權行爲須由離異雙方共同擔責。“孩子雖在校,家長也有責”,校園侵權案中學校擔責案件佔比較2023年下降5.3個百分點。

編輯 張樹婧

校對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