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石歌王林沖辭世 文化部頒旌揚狀表彰演藝貢獻
文化部主任秘書林宏義(右)26日出席林沖追思告別式,並頒贈文化部旌揚狀,由林沖家屬林凱文(左)代表受贈。(文化部提供/蔡明亙臺北傳真)
資深音樂人「鑽石歌王」林沖(本名林錫憲)於7月7日辭世,享耆壽92歲。文化部主任秘書林宏義今出席追思告別式,並頒贈文化部旌揚狀,由林沖家屬林凱文代表受贈,表彰其終生奉獻於臺灣演藝文化的貢獻。
林沖1933年出生於臺南市,少年時期受蔡瑞月舞蹈啓蒙,1955年初入演藝界,先後演出多部臺語電影《黑貓與黑狗》、《招財進寶》、《虎姑婆》等。1961年赴日留學,因表現優異曾受邀參與大型歌舞劇、電視劇與電影等演出。1964年跨足歌唱,由哥倫比亞唱片公司出版其首張唱片。
林沖1967年代表臺灣參加韓國第一屆亞洲歌謠比賽獲冠軍。1969年加入香港邵氏電影公司,拍攝《大盜歌王》等歌舞電影,大受歡迎,有「鑽石歌王」封號。
林沖於1970至1980年代,轉以歌唱表演爲主,世界巡迴演出遍及東南亞的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泰國、菲律賓,甚至遠及歐洲、美國等地,歌迷無數,爲華人演藝圈一線明星,代表歌曲有〈鑽石〉、〈故鄉之歌〉、〈幸福在這裡〉。
文化部表示,林沖爲橫跨歌舞劇、電視劇、電影與流行音樂產業全方位藝人,一生對音樂充滿熱情,爲臺灣流行音樂及影視文化的貢獻顯著,晚年則熱心公益,參與衆多公益演出活動,樹立典範,留給世人無限感念。
故林君錫憲,橫跨歌舞劇、電視劇、電影與流行音樂產業之全方位藝人,一九五八年起拍攝《黑貓與黑狗》、《荳蔻春怨》等國臺語電影,一九六一年赴日本參與東寶大型歌舞劇《香港》、富士電視臺《檢事》、NHK電視連續劇等演出,並錄製六張日文唱片。一九六七年代表臺灣參加韓國第一屆亞洲歌謠比賽獲冠軍。一九六八年起至香港拍攝《大盜歌王》等歌舞電影,獲「鑽石歌王」美稱,之後十多年在港臺與東南亞巡迴演出,近年積極參與公益演出。林君一生,對臺灣演藝文化貢獻卓着,足資表彰。特此旌揚,以垂德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