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選舉揪12同僚免費遊對岸 里長與臺商姑姑各判刑1年半

▲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新北報導

新北市永和區永樂里長許政鎧被控前年(2023年)總統大選期間,與臺商姑姑陳麗霞涉受臺辦官員指示,邀12名里長與5名眷屬到對岸接受招待旅遊,藉此宣傳藍白合、支持國民黨等語,姑姪2人辯稱僅受託揪人出團、沒買票行賄,新北地院不採信,依《反滲透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判2人各1年6月徒刑、均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麗霞擔任對岸江蘇省崑山市1家五金公司總經理,並擔任當地張浦臺商協會理事,前年8、9月間,陳女受崑山市臺灣事務辦公室指示及張浦臺商協會會長郭恆嘉、總幹事鍾明華之託,尋找臺灣里長赴對岸接受旅遊招待。

許政鎧是陳麗霞姪子,幫姑姑號召12名新北市不同區的里長與5名眷屬組團,去年11月21日從臺北松山機場搭機前往上海虹橋機場,僅5名眷屬須自付1萬7000多元機票錢,其餘食宿與旅遊行程均由崑山市臺辦與張浦臺商協會買單,暢遊崑山、常熟與無錫等地共4天。

期間不僅陳女和崑山市臺辦官員全程陪同,江蘇省臺辦也派官員隨行,當時距離臺灣總統大選不到2個月,臺辦官員在聚餐時向許政鎧等團員宣傳「藍色要團結」、「藍白合國民黨比較有機會」、「要支持國民黨及國民黨推出的候選人」「藍軍比較溫和、綠軍會急獨」、「兩岸不要開戰」等語。

新北地檢署獲報,前年12月指揮調查局搜索約談,陳女和許男到案各交保50萬元,去年(2024年)4月被起訴涉犯《反滲透法》等罪嫌。陳女出庭辯稱僅牽線姪子跟張浦臺商協會舉辦環保交流活動,沒參與後續行程,許男否認投票行賄或買票,僅受託揪人出團。

法官指陳女和許男偵查中已認罪,包括旅遊機票食宿費用由對岸當地政府或臺商協會支付,行程都由臺辦人員安排,許男更明知與選舉有關、可能違法,仍在羣組裡自詡「教孝好(臺語,意即膽子大)」,審理時卻全盤翻供,還聲請函詢臺辦調查旅費是誰出的。

法官查明12名跟團里長均坦承知道本件旅遊團,具有拉攏或影響投票意向、支持特定政黨與候選人用意,連同5名眷屬都獲職權不起訴,而衆所皆知中共不承諾放棄對臺動武,構成《反滲透法》所定「境外敵對勢力」,陳女跟許男仍接受「滲透來源」的資助、企圖影響我國選舉,更難以諉稱不知情。

法官據此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加上《反滲透法》受滲透來源贊助而加重其刑至1/2規定,判陳女和許男各1年6月徒刑,均褫奪公權2年,並沒收作案用手機與犯罪所得1萬7000餘元,可上訴。

至於起訴指稱臺辦官員對本案團員宣傳「兩岸一家親」、也構成暗示支持特定政黨與候選人犯行,法官認爲這句話的字面意義,應指大陸地區與臺灣同爲一家人或具有血脈相連,我國不分黨派政治人物也常提及,無從逕自認定爲要求投給誰,此部分不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