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容涉黑涉惡活動,江門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原局長王文忠被“雙開”
經江門市委批准,江門市紀委監委對江門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原局長王文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文忠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安排他人支付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組織原則缺失,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提拔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規經商辦企業;損害羣衆利益,縱容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人員的涉黑涉惡活動;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違反治安管理法規,參與賭博;道德敗壞,貪婪腐化,把公權力當做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消防驗收、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家庭總財產及支出金額明顯超過總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且無法說明來源。
王文忠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門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江門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文忠開除黨籍處分;由江門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江門清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