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遶境納管 都會鄉村不同調
桃園市公告52個12樓、500戶以上的高密度、高樓層住宅區納入噪音管制,禁止施放高空煙火,違者依《噪音管制法》開罰3000元至3萬元。(蔡依珍攝)
桃園市首創制定「輔導宗教遶境作業要點」,但卻引發都會和鄉村不同調,議員質疑無罰則,對2681間未立案宮廟無強制力,也有議員認爲抱怨擾民,逼傳統文化斷根。副市長蘇俊賓強調會在文化傳承和生活品質中尋求平衡,以時間和區域管制,罰則迴歸《噪音管制法》和《社維法》。
市議員謝美英指,適逢宗教遶境高峰期,市府爲管理宮廟遶境活動煙火、噪音問題,上月宣佈民政局要制定輔導宗教遶境作業要點,尤其要訂定遶境自主檢核表讓宮廟自主管理。雖然立意良善,但只能落實在有立案的310間宮廟,未立案的749家神壇、131家宗教聚會所、1801家未登記寺廟(含土地公廟1619家)根本不會配合。
她認爲,未立案的宮廟纔是引發噪音、環境問題根源,無罰則等同沒鞭子,強調遶境是心靈寄託,呼籲市府要讓宮廟及民衆都能在活動中獲得安寧、安全和安心。
市議員提到,市府宣稱要結合《噪音管制法》把高密度、高樓層的住宅區納入噪音管制,全天候禁止燃放焰火或鞭炮,以平鎮區義民廟、三崇宮爲例,周遭都是社區大樓甚至醫院,呼籲列管大樓的界定要明確,並詳細告知各宮廟應遵循不能放焰火或鞭炮規範,否則會讓宮廟無所適從。
也有議員接到民衆反映稱鄉下喜歡熱鬧,擔憂未來掃墓、嫁娶也不能放鞭炮,廟宇遶境也無法畫下完美句點,強調半夜凌晨確實不適合,但不要矯枉過正,要有明確標準讓信衆可以依循。
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表示,新規範並非完全禁止燃放鞭炮,而是採取時間與區域限制,首階段公告52個12樓、500戶以上的高密度、高樓層住宅區納入噪音管制,以正面表列禁止施放高空煙火,違者依《噪音管制法》開罰3000元至3萬元。
民政局說明,執法對象是廟方及參與遶境信衆,同樣適用於未立案宮廟,掃墓祭拜等個人燃放少量鞭炮的行爲,不在新規範之內。蘇俊賓強調民俗宗教傳承不會停擺,會持續鼓勵優質的宗教活動,以行動支持宮廟升級、活動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