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狂多次入侵民宅行竊!火燒鞋子和牆壁 警當場拘捕下場曝
▲桃園市張姓男子今年兩度在八德區入侵民宅,還以打火機焚燒他人物品,甚至徒手推倒路人機車導致損壞。(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張姓男子有多次放火燒燬他人住宅與竊盜前科,今年1月間兩度在八德區侵入民宅企圖行竊,涉嫌以打火機焚燒他人鞋子與牆壁等物品,甚至還徒手推倒路人機車導致損壞被員警當場查獲到案;桃檢覆訊查出,張男甫於今年1月間纔出獄卻再度犯案,偵結依侵入民宅、毀損、竊盜未遂與放火燒燬住宅等罪嫌起訴,並具體向法院求處有期徒刑1年8月以上。
檢警調查,張姓男子有多項竊盜與放火前科,仍不知悔改,今年1月23日下午2時許入侵八德區楊姓男子住家,以腳踏車座墊破壞住處正門玻璃入侵屋內企圖行竊,在屋內未尋得值錢物品後離去;同日下午在附近又潛入廖姓住戶住家,先以附近廟宇燭臺蠟燭丟入屋內企圖焚燒物品,在住家庭院內徒手破壞洗衣機,還以自備打火機焚燒鞋子與牆壁等物,導致物品受損不堪使用。
張男隨後在附近徒手將路旁機車推倒,導致機車車殼毀損不堪使用,正好八德警方到場當場逮獲到案,查出身上打火機、腳踏車座墊等證物。
桃檢覆訊時,被告張男坦承犯行,檢方查出張男甫於今年1月間才因類似犯行遭羈押,出監後再度犯案,偵結依侵入民宅、毀損、竊盜未遂與放火燒燬住宅等罪嫌起訴,並具體向法院依放火燒燬住宅罪嫌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年8月以上;侵入住宅竊盜未遂罪嫌求處有期徒刑8月以上,以資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