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製爆裂物炸新店情敵家大門 主嫌教唆小弟均起訴
沈男懷疑蔡姓女友與其他男子有曖昧,涉唆使沈姓小弟網購硫磺粉等物品供他製作爆裂物,今年3月間放爆裂物在新北市新店情敵住處,引爆炸燬大門上方壓克力。沈2人落網後遭羈押獲准。臺北地檢署偵結,今從重依非法制造爆裂物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47歲沈男因懷疑蔡姓女友移情別戀、心生不滿,3月16日凌晨4時許開車載蔡女及30歲沈姓小弟至新店區安康路男子住處,隨後沈將爆裂物放在一大門,再由小弟持遙控點火器着手引爆爆裂物,導致大門上方壓克力破裂毀損,爆裂物內的紅色液體染料噴濺一地,幸好沒有導致主要結構及效用喪失。
住戶聽聞爆炸聲驚醒立即報警,警方趕抵發現地上殘留電線、電池及紅色染料,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調閱閱監視器鎖定涉案車輛車號,隔日上午7時許在永和區一家汽車旅館逮捕沈男及蔡女,隨後循線逮捕沈姓小弟,沈等2人遭聲押禁見獲准。
檢警追查,沈姓小弟涉上網購買遙控器、硫磺粉、鎂粉、鋁粉、過錳酸鉀、鋁罐等物,3月15日下午提供物品給沈男,沈男製作具有殺傷力的爆裂物3枚後,交給沈姓小弟放在車上。
檢方認定,沈等2人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制造爆裂物罪,及刑法炸燬現有人所在建築物未遂罪嫌,從重依非法制造爆裂物罪嫌起訴。
爆裂物內可見電線及電池等物品。記者黃子騰/翻攝
警方獲報到場採證,現場地面上佈滿紅色液體。記者黃子騰/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