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當把妹!私訊「當我女友跟太太」 前法扶律師遭懲戒停職一年
法務部
楊姓律師利用擔任法律扶助基金會諮詢律師機會,擅自取得蔡姓直播主LINE私聊,詢問對方有無男友,是否願當他女友及太太遭拒後,仍傳送曖昧訊息「我會捨不得你」、「我可會心疼」,事後還唆使蔡女欺瞞法扶會掩飾其行逕,另楊爲毒販辯護時,教唆作僞證被判有罪確定,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爲楊男行爲嚴重損及律師、扶助律師及法扶會名譽,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決議楊停職1年,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
法扶會調查,2022年蔡女因與經紀公司發生糾紛,致精神狀況不佳,到身心科求診,她擔心被經紀公司追討高額違約金,甚至萌生輕生念頭,同年11月7日,蔡女致電法扶會電話法律諮詢中心尋求協助。
當時是法扶會諮詢律師的楊男,違反法扶會規定,擅自向蔡女取得Line私下聯絡,詢問蔡女是否有男朋友、怕有人吃醋,在知悉蔡是牡羊座後,表示自己是天秤座,「天秤和牡羊和」、「往後當我女朋友跟太太,我照顧妳,彼此不離不棄,妳願意嗎」、「妳別嫌棄啊」。
楊在蔡婉拒追求,且得知蔡有輕生念頭後,仍私訊蔡「那妳千萬別想不開哈,我會捨不得妳」、「不然妳這樣我會心疼嘿」,事後楊怕法扶會發現,還要求蔡「你別說有跟我聯絡」、「法扶規定我們私底下不能聯絡」、「如果等等有人打電話給你問我們是否有聯絡的,你說沒有」。
法扶會發現後,進行調查,楊辯稱蔡女僅提出對他不利的LINE對話紀錄,主張蔡女來電時稱欲輕生,他是爲了保護對方生命才與她聯繫,並教導她如何處理其勞資爭議,但法扶會不採信,對楊處分停止排班1年,並以楊違反《律師法》等規定,移付懲戒。
另楊男受法扶會新竹分會指派爲梁姓毒販辯護,竟教唆彭姓證人作僞證,但因彭供述內容反覆且多所矛盾,不但法院不採信,臺灣高檢署另將楊函送新竹地檢署偵辦,楊在法院審理時認罪,被依教唆僞證罪判刑6月、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10萬元確定,遭竹檢移付懲戒。
楊男向律懲會辯稱,他因蔡女提出自殺念頭,且他長年精神狀況不佳纔會犯下這種錯誤,請求從輕處罰,律懲會認爲,楊身爲法扶會諮詢律師,竟利用蔡脆弱不安情緒且亟需法律專業協助之信賴關係,作出不當且輕挑言論,其行爲超出法律專業服務之範圍,造成蔡女身心上之痛苦,並已損及律師業整體之名譽,且情節重大,決議楊男停止執行職務1年,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