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不對等 糾紛多影響都更速度 藍委提修法籲國土署釐清樣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8日邀請內政部部長劉世芳(見圖)、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長花敬羣就「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之執行成效及未來展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劉宗龍攝)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今(8)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表示,不少地主與建商協議合建的都更案例,往往因資訊不對等而衍生契約糾紛,導致後續都更推動困難,爲此提出修法,希望能建立遊戲規則;國土署長吳欣修指出,合建樣態非常多,地方中央的職權也要釐清,也會與公會、案例地主一起討論,3個月內完成綜合意見統整。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8日邀請內政部長劉世芳、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長花敬羣就「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之執行成效及未來展望」進行專題報告,牛煦庭針對《都市更新條例》增訂第44條之1條文草案展開質詢。
牛煦庭指出,都市更新的實施方式主要以權利變換爲主,也有地主與建商協議合建的案例,但是都市更新涉及跨領域專業性,使一般民衆(地主)與建商之間出現「資訊不對稱」的問題,進而衍生契約糾紛導致都更推動困難,雖然現在臺北市、新北市政府有公告都更契約的注意事項以提醒民衆,但是不具法律效力,因此參考消保法及租賃住宅條例關於定型化契約條款的規定,提出都更條例的修法。
他舉例,若地主出具同意書時的分配比率低於之後公開展覽時所載的分配比率時,依據都更條例可以撤銷同意書,但曾有建商在契約條款中納入地主撤銷都更同意書的「賠償條款」,讓地主不敢撤銷;也有建商訂定額外的獎勵容積地主不得分享、禁止地主找其他建商洽談的不平等條款。
牛煦庭強調,雖然能夠理解都更契約的樣態繁多,無法以統一的規範加以約束,因此要求內政部於3個月內調查都更契約的各種型態,並與各地方政府洽商實際遇到的困境並提出報告,以建立適當的遊戲規則,促進都更效率。
牛煦庭提醒,內政部近期將推出「老屋延壽」方案,預計編列50億元補助房屋修繕,但是一味地補助並無法從根本解決問題,應思考朝向訂定「長期修繕計劃」提供住戶參考纔是正辦。
吳欣修表示,確實這幾年來,相關樣態已太多樣,導致很難用公法的定義去框住,因爲框住有好有壞,且相關的權利變換價值上面都有固定的計算法,但合建允許雙方用協議的方式,從早期分屋,到現在可能分屋還分售,這也是爲甚麼一開始也不太想去推,因爲會影響現在雙方執行中協議的內容。
他認爲,地主端比較容易有資訊不對襯的情況,這也是國土署在跟各縣市政府討論時,大家都傾向去研訂更多注意事項,另外也會建立風險控管事項,若是協議過程當中發生政策或法規的更動,導致雙方的權益義務關係有產生變化,這些要怎麼去因應。
劉世芳表示,該修正草案部內跟署內都花很多時間來研究,原則上希望,有時間跟地方主管機關釐清樣態以及中央地方各自的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