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通電軍指揮部委辦幼兒園有狼師判8年 12家長向國防部求償
男子陳羿翰擔任幼兒園代理教保員期間,被控對多名幼童強制猥褻判刑8年,由於幼兒園是國防部委託民間經營,被害家屬認爲,國防部有賠償義務,對國防部提附帶民事訴訟,臺北地院已分案由民事法庭審理。
涉事幼兒園的委辦機關,是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該單位去年在案發後聲明,已將教保員移送法辦,臺北市長蔣萬安立即發函國防部要求與業者解約,不過,被害幼童家屬共12人仍對國防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提告求償,法院將釐清責任誰屬。
檢察官指控,陳羿翰2023年6、7月任職臺北市某幼兒園擔任代理教保員,2024年3月至8月在另家幼兒教保員,涉嫌對教保的4名幼童性侵。
判決書指出,陳擔任代理教保員、教保員,對4名幼童猥褻,犯後飾詞狡辯、託詞卸責,被害人受傷害影響後,無法回覆正常的童年生活、更畏懼人羣,就陳犯4罪各判刑3年6月,訂應執行刑有期徒刑8年。
裁定書指出,陳羿翰因妨害性自主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不過,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審判,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將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民事法庭。
圖爲臺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