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在蓉購房,可用父母公積金支付房款
近日,“年輕人買房首付不夠,全家人公積金都能湊錢”的話題頻上熱搜。成都是否也有這項政策?答案是肯定的。
去年10月15日,成都公積金中心便開始實施公積金購房提取代際互助政策。繳存人在成都市新購住房,除原本人和配偶的公積金可提取外,還可申請提取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款,提高繳存人的支付能力,有效利用家庭公積金,減輕單一購房者的經濟壓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父母在蓉安居。
“去年10月底,我在成華區購買了一套二手房,總價160萬元,但我剛參加工作,公積金餘額有限,剛好成都代際互助政策出臺,於是用父親的公積金辦理了代際提取,提取金額23萬元,減輕了我的還貸壓力。”蘭先生告訴記者。
這項政策,大大減輕了繳存人的購房壓力,爲不少成都年輕購房者解了燃眉之急。截至今年6月,成都累計有458人通過代際互助購房提取1.12億元公積金。
【小貼士】
1. 提取條件
(1)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購買住房且符合購房提取條件的繳存人,其本人父母、子女可申請提取繳存在成都公積金中心的賬戶餘額。
(2)繳存人父母及子女申請提取時,應在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無未結清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且不存在其他不允許提取的情形。申請提取的住房爲2024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含)新購買住房。
2. 提取金額
提取金額不超過提取人申請時上月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可用餘額,且全款購房的共同提取金額不超過總購房款,按揭貸款購房的共同提取金額不超過首付款。
3. 提取頻次
繳存人父母及子女可在購房一年內申請提取一次。購買商品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備案登記日期爲準;購買再交易住房的,購房時間以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爲準。
4. 申請材料
繳存人父母及子女申請提取,應提供居民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等能證明父母、子女關係的證明材料。
5. 辦理渠道
提取人可通過“成都住房公積金”APP或在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大廳申請辦理。(川觀新聞記者 範瑞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