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服股》吳金泉遭判刑 大世科經營權恐無緣
吳金泉歷年來所涉證交法案件甚多,自2003年起接連入主興泰、福懋油(1225)、福壽(1219)、晉泰等上市櫃公司,除了興泰案,2020年因涉嫌福懋油掏空案,與福懋油前董座吳美紅(吳金泉胞妹)、時任興泰財務主管秦慧如等三人,也遭臺中地檢署起訴。
2014年吳金泉擔任興泰負責人,檢調追查發現當年3月至7月股價、交易量異常波動,2016年兵分南北兩路搜索興泰、吳金泉和協助炒股的作手住處,桃園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非法操縱股價罪嫌起訴,桃園地院一審判決吳金泉有期徒刑12年,犯罪所得9800萬元發還被害人。去年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改判6年6個月,最高法院昨天駁回上訴定讞,吳金泉確定因炒作興泰股票須入獄服刑。
此外,吳金泉也插旗大同(2371)子公司大世科經營權,去年5月大世科董事全面改選,總計選出6席一般董事、3席獨董,吳金泉爲首的市場派提出3名董事、3名獨董名單,最後各取得1席席次。而從大世科股權結構來看,吳金泉結合其入主的晉泰掌握大世科近20%股權。
當時業界人士認爲,吳金泉派雖不能實質掌握經營權,但從過去吳金泉入主興泰、福懋油、福壽及晉泰等上市櫃企業的策略,劍指大世科經營權意味濃厚,下屆董事改選雙方將再有一番角力;不過隨着吳金泉因爲興泰案判決定讞,須入監服刑,短期內恐難再影響大世科經營權。